第一个五年计划从什么时候开始


1959年至1961年,我国遭遇了严重的经济困难,尤其是连续三年严重的全国性粮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发展中的第一次重挫。

早在三年困难尚未过去时,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已经痛定思痛,认真总结惨痛的教训,积极思考纠正错误的措施。那么,当时我们党总结了哪些教训呢?

第一个教训:当我们一心一意向工业化进军的时候,却忽略了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

第一个五年计划和1958年大跃进,国家过分地专注于工业化,却忘了一个真理:农业出了问题,大家没饭吃,工业化也搞不好。

毛主席早在1956年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中就指出了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毛主席说:“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已经定了的。但是决不可以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如果没有足够的粮食和其他生活必需品,首先就不能养活工人,还谈什么发展重工业?”所以,毛主席早已经提出: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中,要遵循农、轻、重的发展顺序。

但是,真正深刻认识农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作用的,还是经历了三年困难时期以后。

1962年3月,周总理在一次讲话中强调指出:我国有广大的农业,农业现在的生产水平又是很低的。在这种情况下,工业的发展不能不受农业的限制,也就是说,工业的发展规模,决不能超过农业提供商品粮食、工业原料及其他农副产品的可能性。

周总理当时讲的话,也代表了三年困难时期以后,所有中央领导人统一的认识。因此,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正式制定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这是建国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总方针的一次重大调整。

第二个教训:抛弃对我国农业的浪漫蒂克幻想,清醒地面对一个现实,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处于很低的状态,要改变这种状态,还需要做很艰苦的努力

1958年浮夸风,报纸上吹嘘一亩地可以打上万斤,甚至几万斤粮食,当时还真有人信。甚至有些领导人还谈论:粮食多得吃不完,怎么办?

经过三年全国性的大粮荒,大家不得不睁开眼睛看到现实:我国的农业生产水平还很低,要改变这种农业落后的状态,不是一天、两天的事,需要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

所以,在饿了三年肚子以后,再也没人提那些浪漫主义幻想:水稻种得比树还高,南瓜种得象房子一样大,猪养得象大象一样大,等等,真正地面对农业落后的现实了。

第三个教训:我国的农业在自然灾害面前几乎毫无抵抗能力,基本上处于靠天吃饭的状态

三年的大粮荒,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主观原因是共产风、浮夸风,以及政策上的一系列失误。但客观原因也不能否认,我国确确实实遭遇了连续三年的大面积严重自然灾害。

更难接受的是,很多情况下,当自然灾害来袭时,我们竟束手无策,毫无抗御能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庄稼歉收,甚至绝收。

关于那三年我国遭遇农业自然灾害的详细情况,可参看我写的《关于1959年至1961年的三年自然灾害是否真实存在问题》一文,这里不再赘述。

正因为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我国在六、七十年代长期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致力于提高我国农业的防灾抗灾能力:黄河、海河、淮河、长江、珠江等流域的大规模综合治理;以红旗渠为代表的水利工程建设,85000多个水库和数以百万公里计的水渠的建设;在广大农村建立星罗棋布的机电排灌站;建设旱可灌、涝可排的稳产高产田;建设防御风沙的防护林带;在山区农村修建水平梯田,防止水土流失;农业科研机构研究治疗各种病虫害的农药;专家和群众结合,探索防御各种霜冻、雹灾、台风的有效经验,等等。

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我国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起五十年代末来,有了极大的提高。

第四个教训:当时我国没有粮食储备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老百姓的吃饭是头等大事。我国又是一个农业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在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初,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又特别险恶,既跟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处于敌对状态,又跟前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各国翻了脸,随时可能发生外来的侵略战争。

这么大个国家,又处在这么个国际国内环境下,没有充足的粮食储备是绝对不行的。

三年的全国性大粮荒,其直接原因之一,就是国家没有充足的粮食储备。1958年全国还处在对粮食问题的盲目乐观中,1959年刚刚遭遇了农业自然灾害,立刻就陷入全国性的粮荒,整个国民经济马上就乱了套,老百姓陷于缺粮状况。如果当时国家有一部分粮食储备,也不至于如此措手不及。

痛定思痛。1964年毛主席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备战、备荒、为人民”的号召,从各级政府到人民公社基层组织,开始建立“战备粮”储备制度,大建战备粮库。

为什么毛主席要在1964年提出这一号召?因为1962年、1963年我国刚从全国性粮荒中恢复过来,得给老百姓有个休养生息的时间。

那个年代,一方面,我国工业落后,能够出口换取粮食的工业产品极少;另一方面,严峻的国际环境也使我国能够进口粮食的渠道也很少,不可能通过进口粮食来搞储备。建立国家粮食储备,全凭着在农业收成较好的年份,挤出一部分粮食来,每年储存一点,年复一年地坚持下来,使国家储备的粮食一点一点充足起来。所以,在整个六、七十年代,我国始终把节约粮食的事情抓得很紧,始终坚持粮油统购统销制度。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尽管在以后的六、七十年代中,我国农业还遭遇过多次大面积的严重自然灾害,有的自然灾害,从气象角度来看,比三年困难时期还要严重,但是,一方面,我国农业的抗灾能力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我国有了比较充足的粮食储备,即使哪里个地区农村遭了灾,农民也能及时吃到返销粮或救济粮,城镇居民的粮食供应也能保持正常。自从1961年以后,我国再也没有发生过全国性粮荒,再也没有发生过饿死人现象。

从1964年毛主席发出号召起,粮食储备已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一直延续至今。就说近几年,中美经贸战、新冠疫情、俄乌战争、美欧日韩反中同盟,等等。不管国际局势如何千变万化,不管国内经济遭受何种意外冲击,我国老百姓的生活始终安定如常,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国家现在有着充足的粮食储备。

第五个教训:在农业劳动生产率没有显著提高以前,过多抽调农业劳动力将对农业产生极大损害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开始了雄心勃勃的向工业化进军的征程。为建设156个重点项目和其他工业发展需要,以及商业、金融和科教文卫等各行各业的大发展需要,我国城镇各单位都向农村大量招人。自然,招走的人绝大多数都是青壮年劳动力,至于当时在农村属于凤毛麟角的识字人,更是在城镇各单位优先招收之列。

1958年大跃进,更是加大、加快了向农村招人的规模。1957年我国的城镇居民人口为9949万人,1959年猛增到了12371万人。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从1957年的2103万人增加到了4000多万人,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入城市,吃商品粮人口数骤增。

加上1958年各地农村大搞水利建设和大炼钢铁,大办各种非农项目,又抽走了许多青壮年农民。

所以,许多地方的资料反映,当时仍留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的,基本上只剩下了妇女、老人和半大的少年。以致很多地方的夏粮和秋粮不能及时完成收割,连绵阴雨季节到来后,许多没有及时的庄稼倒卧在农田中,在雨水中发芽、沤烂,遭到了很大的损失。

一方面是农村劳动力不足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另一方面是吃商品粮的人口大量增加,迫使国家不得不向农民征购更多的粮食。这是造成三年全国性粮荒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年困难,使党和国家领导人认识到了这样一条经济规律:中国工业化所需要的劳动力、粮食、原材料来自农业,但是,能够向工业和城镇发展提供多少劳动力、粮食、原材料,则取决于农业本身的劳动生产率。在我国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尚十分低下的情况下,向农业征调的劳动力过多,超过了农业能够承受的限度,必然会严重损害农业。

经历了几十年的战乱,建国初期,我国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严重不足。至五十年代末,这种状况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五十年代,我国农村基本没有机械和电力,绝大多数农民都在使用传统的手工农具种地。长期战乱以后,五十年代,我国农村大牲畜奇缺,许多地方还依靠人拉犁耕地。因此,那时候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抽调过多的农村劳动力,势必会严重影响农业生产。

认识到这一教训以后,从1961年开始,国家在全国城镇各单位都开展了大规模的人员精简,并将精简下来的人员连同家属动员到农村去。

根据国家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1960年我国城镇总人口为13073万人,1961年降至12707万人,1962年更骤降至11659万人,1963年降至11646万人。从1960年至1963年,我国城镇人口数减少了1400多万人。

在以后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中,更有数以千万计的城镇人口输往农村。

在整个六、七十年代,国家都严格控制城镇吃商品粮人口数的增长。1964年,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8.4%;1965年,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8%;1966年至1978年这13年中,城镇人口始终控制在全国人口总数的18%以下。为什么要这样做?在当时无法向外国大量进口粮食的情况下,如果控制了吃商品粮的人口数,就稳定了国家向农民征购的粮食数。

有人抨击我国六、七十年代不让农民自由进城打工,认为是剥夺了农民自由发展的权利。试想,在当时无法从国外大量进口粮食,而我国农业生产又基本上处在使用原始手工工具的条件下,如果允许大量农民抛下田地不种,都涌进城镇来,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还想再来一次1959年至1961年那样的全国性粮荒吗?

第六个教训:接受1958年许多农村地区基层干部刮共产风,无偿平调农民土地、劳动力、生产生活资料的教训,制定并颁布了《六十条》

鉴于1958年农村基层刮共产风的教训,除了对在刮共产风时侵占的农民利益坚决退赔以外,于1962年9月27日,在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六十条》)。

《六十条》明确规定了我国农村人民公社的性质、组织结构、分配原则,发展方向。

《六十条》确定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基本模式,并把基本经济核算单位定在了生产队这一级。《六十条》中的第二十 条明确规定“生产队是人民公社中的基本核算单位。他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直接组织生产,组织收益的分配。这种制度定下来以后,至少三十年不变”。《六十条》明确规定,不经过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任何上级单位和部门不得无偿调用生产队集体所有的土地、劳动力、大牲畜、农具、山林和草场。

《六十条》明确规定,“在积极办好集体经济,不妨碍集体经济的发展,保证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人民公社应该允许和鼓励社员利用剩余时间和假日,发展家庭副业,增加社会产品,增加社员收入,活跃农村市场。”(第三十九条)

《六十条》肯定了人民公社社员可以耕种经营集体分配的自留地、自留山;可以饲养猪、羊、兔、鸡、鸭、鹅等家畜家禽,也可以饲养母猪和大牲畜;可以开垦小片荒;可以进行编织、缝纫、刺绣等家庭手工业生产;可以从事采集、渔猎、养蚕、养蜂等副业生产;可以经营由集体分配的自留果树和竹木;还可以在屋前屋后或者在生产队指定的其他地方种植果树、桑树和竹木,这些东西永远归社员所有。(第四十条)

《六十条》的第四十一条规定:“社员家庭副业的产品和收入,都归社员所有,都归社员支配。在完成同国家订立的定购合同以后,除了国家有特殊限制的以外,其余的产品,都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售。社员的自留地和开荒地生产的农产品,不算在集体分配的产量和集体分配的口粮以内,国家不征收农业税,不计统购”

《六十条》的第四十四条规定:“要保障社员个人所有的一切生活资料,包括房屋、家具、衣被、自行车、缝纫机等,和在银行、信用社的存款,永远归社员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要保障社员自有的农具、工具等生产资料,保障社员自有的牲畜,永远归社员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

第七个教训:由于在1958年浮夸风时许多地区虚报粮食产量,导致对这些地区农民的粮食征购指标过高;又由于1959年有些地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因怕粮食产量上报过高会导致粮食征购指标水涨船高,而搞了瞒产私分

鉴于这方面的教训,从1963年开始,国家开始推行农业税核定征收制度。

所谓核定征收,就是由县级农业税主管部门(当时的主管部门是县财政部门)派人,会同公社、生产大队干部,在对生产队以往若干年内实际粮食产量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计算出平均年产量,再根据农业税的名义税率、国家政策规定的优惠扣减数等,核定出该生产队每年应缴纳的公粮数,这个数字核定后若干年内(一般为5年)不变,在这若干年内,生产队每年都按这个核定数缴公粮,即使增产了也不增缴。

因为生产队每年应缴的公粮数是经上级部门核定的不变数,无论虚报产量还是瞒报产量都不影响这个数,因此,也就消除了基层干部虚报或瞒报产量的动因。

至于生产队在完成公粮缴纳任务以后,如果还有余粮,鼓励卖给国家,粮库给予较高的收购价格,对卖余粮多的生产队,公社和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但这些都必须遵循生产队自愿的原则。

第八个教训:1958年很多农村地区大办公共食堂,由于违反价值法则,搞了吃饭不要钱,加以管理不善,农民意见很大

在1961年6月中共中央公布了《农村六十条(修正草案)》(如上面所述,该《六十条》是1962年9月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正式通过的,这里说的是草案)。在公布该修正草案的文件中,中央提:办与不办公共食堂,应依据自愿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农民们不愿办或不愿参加公共食堂,就可以不办或不参加。此文件一出,全国绝大多数省、市、自治区的农村都先后解散了公共食堂;也有几个省,如湖南、河北、山西等,是在《农村六十条(修正草案)》出台以前就已经解散了公共食堂的。

1958年和随后的三年困难时期,我们党确实犯了错误,但这些错误,都是我们党在探索前进的道路上所犯的错误。一旦认识到了错误,就会立刻釆取有效措施来纠正这些错误,防止重新再犯这些错误。因为我们党是一个把人民利益作为唯一利益的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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