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才职称考试网


7月19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宁市2018年职称工作部署会对职称评审政策作出调整,中、初级职称评审实行网络化申报,论文教案等可视同未发表的论文,学历和社保也不用提交证明材料了。

据介绍,今年南宁市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实行网络化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www.nnrkz.com),通过“南宁市职称业务系统”申报到各系列评委会。需注意的是,工程系列、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需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www.gxrczc.com)申报,中小学教师等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仍按原方式进行申报。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的要求,南宁市决定向青秀区、西乡塘区下放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向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公司下放工程师评审权。

此外,申报人原则上不用提供证明学历和社保真实性的材料(由审核单位自行核实)。如审核单位通过各种渠道仍无法核实,申报人须协助提供佐证材料或核查途径,否则视同材料造假。

申报人可依据各系列的评审条件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已发表的论文著作(即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或未发表的论文著作(含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

对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南宁市也再次强调了中初级职称评审不作要求;县(区)级以下基层人员参评不作要求;卫生、中小学教师、工程三个系列高级职称不作要求。对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作统一要求,以该系列的评审通知文件为准。

如果申报人有隐瞒身份申报、挂靠申报、业绩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从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对违反职称申报、评审有关纪律的,将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刘冬莲 实习生文迎

点赞(0)


免责声明
    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百科学社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755934052@qq.com,提供原文链接地址以及资料原创证明,本站将会立即删除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通知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