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教办〔2014〕235号
各县区教育局,九华山经发处,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2014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分数优先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池教办〔2014〕118号)和《2014年池州市普通高中录取办法(试行)》(池教基〔2014〕160号)
三、工作安排
1、录取时间:2014年7月31日开始,8月12日结束,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2、录取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中招录取的信息化、网络化,今年所有招生学校无需到现场录取,市招生办公室直接采用网络平台远程传输模式,实现本地投档远程阅档。
3、具体要求
(1)各县区必须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各招生学校必须成立由校长负责,其他有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
(2)各县区招生机构负责联络解决本县区考生电子档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知其辖区内招生学校落实相关事宜,协助解决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各县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要安排好录取工作场地和设备,要指派专职计算机技术人员,负责计算机网上录取操作,保证网络的畅通和安全。录取期间要有专人值班,并配备值班电话、手机、传真机等通讯工具,确保信息畅通。
(4)各招生学校要遵守各批次录取时间,按照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运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4年7月29日
抄送:各县、区招生办公室。
池州市教育局 2014年 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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