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丧葬歌对家庭风水好不


死亡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殡葬仪式则是人生礼仪中最重要的“仪式节”之一可以说,每一个民族都是以庄严肃穆而隆重的礼仪形式送行死者,并有一定的音乐相伴随,构成自己民族文化的一部分。


殡葬音乐的性质是“送死”,显然不同于其他音乐,如庆的独特的音乐如庆典、节日活动中的欢快旋律的“嘉乐”。因而,殡葬音乐有自己不同旋律以及音乐文辞(歌词),它是由殡葬音乐的功能决定的。


殡葬音乐的功能,营造殡葬气氛。

死了人,丧家肯定不能使用欢快的喜庆音乐,否则人家会发生误会,以会这里在办喜事。况且,自己家里人也难以接受,至亲的意外死亡尤其如此。所以,与死亡事件性质相适应的殡葬音乐就是非常必要的。如现在国内流行的《哀乐》,旋律低沉、缓慢,压抑感非常强烈,对于营造悲痛的治丧氛围的效果是符合非常强烈的。当然,不同的死亡事件,不同的人物死亡、不同的家属,可能对于治丧氛围的价值认同各异,全国都使用一首《哀乐》来营造治丧氛围,在丧礼的不同环节,如出殡、送灵、下葬,甚至清明祭祖场合都使用它,就显然没有必要的了。所以,制定治丧各环节的音乐、祭祀音乐,是非常必要的。


如前述,灵堂上不能太寂寞。否则会太显压抑,人们的神经会非常紧张。在农业时代,人们办丧事放鞭炮、请戏班唱戏等,其实就是吸引周边人群来观看以增加热闹度,并借以驱散寂寞的。尽管这些治丧方式被历代的正统儒家人士斥为“丧事娱乐化”,但却一直禁而不止,原因就在于此。


事实上,中国传统的民间生活中经常也是有音乐相伴随的,如送新娘子的路上就有当地的音乐人士们一路吹吹打打,以示喜庆,为营造喜庆气氛;重要的节庆日、富贵之家做寿等日子,请戏班子唱戏,则为营造欢庆气氛。

丧葬音乐的功能,亲和聚众。


人心嗜好音乐,以此为乐(快乐)源之一。音乐又具有人心的亲和力、人群的凝聚力,因而,中国历代王朝均非常注意“制礼、作乐”。


不同旋律性质的乐曲有不同的主题,对一定场合具有一种亲和作用,形成一种秩序感,从而造成一种人群的凝聚力,在婚、丧、庆典诸活动中,不同性质的音乐旋律就起到了这一“亲和聚众”的作用。


《礼记·乐记》说:“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道也。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于此矣……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这是说,音乐是追求快乐的,人性贪恋音乐,故人情(即人性)不能无音乐。“夫乐者”,指音乐;“乐也”,指快乐。宗庙音乐得到了“和敬”,乡间宗族间音乐得到了“和顺”,家乐庭内的音乐得到了“和亲”,全是一个“和”。音乐起到了引导秩序的作用,这就是古代提倡音乐的目的。


中国传统社会是聚族而居,助丧人众主要是同族及邻里之人,殡葬音乐则能起到召唤并聚集族众的作用。因为,殡葬音乐不时响起,就意味着此丧事还在办理中,族众、邻里以及姻亲就不能全部离去。当然,与此相随的还有丧宴等,它们也起到了“留众”的作用。可以设想,一个冷清的无音乐的灵堂,会是个让所有人都无法忍受的地方。

丧葬音乐的功能,突显礼仪。


殡葬中的音乐具有突显礼仪的功能。就是说,在送殡、辞灵、出殡、下葬等不同的环节中奏出不同的音乐代表着某种“礼F仪”的性质,起着提示人们“不同的殡葬礼仪环节”的作用。当然,这同时是在统一着参与者们的心灵。

丧葬音乐的功能,教化人心。

音乐具有教化人心的功能,殡葬音乐同时如此,它对人们进行教育和熏陶,中国传统的殡葬音乐中就大量地存在着宣扬父种乐器母养育之恩以倡导孝道、人生短暂、万事随缘等思想,这些文辞让历文件大都是通过演唱一些殡葬乐曲时体现出来的,如湖南很多地方在辞灵仪式中有“家奠”吟唱、家奠毕有“唱夜歌”,其唱词多为倾诉死者生前养育子女的艰辛,为家庭、家族、社区所做的重要贡献,生前的美德(孝顺、谦恭、善良)等,其去世是家庭、家族、社区的一大损失云云。此类音乐一般是“专用的”音乐,多为本地戏剧的某种变形,如湖南的“唱夜歌”就是湘剧高腔的变形,人们一听旋律腔调就知道那里是在办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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