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01工大高新股票(600701工大高新公告)


证 券代码: 600 70 1 证 券简 称 :工大高新 编 号: 2 01 5 — 0 2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以传

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3 日在

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刘芳先生主持,会

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张大成先生回避对第

五项议案的表决,关联董事张景杰先生回避对第五项、第十三项议案

的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 2015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大成先生、张景杰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 19,352,518.34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 提取法定公积金 1,935,251.83 元 , 当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7,417,266.5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6,038,777.16元,减去支付普通

股 股 利 3,740,864.54 元 , 本 年 末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69,715,179.13元,由于本期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故

本期不分配不转增。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就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吕占生先生、徐艳华女士、

祝丹宁女士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

了公司效益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稳定发展及长远利

益。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参照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

的情况,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 年-2017

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2014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

2014-26),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4日起停牌。

为了促进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转型,提高公司的盈利能

力,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并于2014年11月13日发布了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 2014-028)。根据该公告, 公

司股票自2014年11月13日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30天。2014年12

月13日,本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编号:

2014-033),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

2015年1月13日,本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编号:2015-003),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0日。2015年2月13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

告》(编号:2015-011),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3日起继续停牌不

超过1个月。2015年3月13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

复牌公告》(编号:2015-016),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3日起继续

停牌不超过1个月。

截至第七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已初步确定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基本内容如下: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方式,向彭海

帆、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等40名交易对方购买汉柏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的控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

名特定对象募集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25%的配套资金。汉柏科技是

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网络安全设备、云计算融合系统、基础

网络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自停牌以来,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正积极推

进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截至目前,本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已完

成对汉柏科技的审计工作;本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已于2015年3月24

日出具了汉柏科技全部股权价值评估报告的初稿。目前,汉柏科技的

国有股东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在向其国有资产主管机

关办理《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手续;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汉柏科技开

展的法律方面的尽职调查工作已接近尾声;财务顾问申报文件的起草

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交易对方中,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

发总公司、天津海泰滨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交易对方 以下简称

( “国

资交易对方”)均属于国有企业。上述国资交易对方目前正在向其上

级国有资产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报告备

案手续,且上述部分国资交易对方尚未取得其上级国有资产主管机关

的预批准文件。另外,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中还包含两

家外国投资者(以下简称“外资交易对方”),汉柏科技、外资交易

对方和有关中介机构正在与商务主管部门沟通该等外国投资者通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工大高新股票的锁定期限问题。截至第七届第

六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由于尚未取得上述主管部门的批复、批准,

本公司较难在复牌日2015年4月13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股份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

司已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

不超过1个月。

(四)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报告书)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报告书)披露前,国有交易对方须取得

其上级国资管理部门的预批准。

(五)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加快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进度,尽快完成交易标的的审计以及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报告书)等文件的编制工作。若本次延期复牌申请获

得批准,本公司股票预计将于2015年5月13日复牌,公司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召开投

资者说明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

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景杰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以上第一至第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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