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极速网吧位置


蓝极速网吧事件,这个事件已经过去了将近20年,第一次听说这件事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孩。但是,尽管过去了这么多年,这件事依然让我感到害怕、不安,谁能想到几个孩子能衍生出如此大的恶意,那些在网吧上网的人也许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的命运就这样的终结在了那里,以一种如此惨烈的方式。

蓝极速网吧位于北京海淀区学院路20号石油大院内的石油粮店2层。“蓝极速”事件的起因是2002年6月14日,刘某某、宋某某两人进蓝极速网吧时被拒,理由是“未成年人不得入内”。两个恼羞成怒的孩子在“姐姐”张某家商量要出这口气。2002年6月16日凌晨,北京蓝极速网吧的窗口蹿出火舌时,小张正在隔壁的晓蕾网吧等她两个一起玩的“弟弟”。几分钟前,他们在OICQ上说:“姐,我们去烧网吧了,等我们吧。”张某回了句:“小心点。”两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带着张某给的5块钱买的一升多汽油,点燃了蓝极速网吧门口的红地毯。结果,大火吞噬了25条年轻的生命。

大火发生后,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先后调出2个消防中队和总队、支队指挥人员共计12部消防车,78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经过全体参战官兵1个小时的奋力扑救,3时10分大火得到控制。3时43分大火彻底扑灭。 然而这起火灾仍然造成25人死亡,12人受伤,燃烧面积95平方米,烧毁电脑42台。

之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蓝极速网吧放火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某、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处被告人张某(女)有期徒刑十二年。

根据调查,4名纵火者均为未成年人,因与服务员起纠纷而进行报复。在纵火者中,两名被判处无期徒刑,一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一名因不满14岁而免于刑事责任。在2004年,两名被判无期的犯人被减刑。两名网吧经营者被判三年和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9月至10月间趁火打劫的四名窃贼被判处十个月到四年的有期徒刑。 后来,两名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未成年纵火者的刑期,已从无期徒刑减为十八年有期徒刑。一名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纵火者的刑期,已从有期徒刑十二年减为有期徒刑七年,并已于2009年刑满释放。

这场火灾的死者半数以上是学院路上八大院校的在校生,他们正在上大学,迎接着自己崭新的人生,却被几个小恶魔用无情的火焰吞噬了自己的未来。而且,那些作恶的人完全没有付出应有的代价,他们可以等待出狱之后迎接自己的人生,可是那惨死的25人呢,除了他们的家人,又有谁能真正关心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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