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连引进城市发展
紧缺人才认定工作
正式启动啦
↓点击链接查看↓
大连“紧缺人才”目录
经认定的紧缺人才
可以参加 薪酬补贴 遴选
享受相应 住房保障 待遇
近日,大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2020年开展我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谁能申报?如何申报?
快来了解
申报范围
➥ 2019年1月1日后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尚未申报,且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
➥ 2020年1月1日后从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且符合紧缺人才认定条件的人员。
申报时间
➥ 2019年引进紧缺人才
补充申报工作安排:
◎ 2019年引进且尚未申报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于4月30日至5月18日,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 5月29日前,各地区将初审通过材料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
◎ 此次补充申报工作结束后将不再开展2019年度引进紧缺人才的认定工作。
➥ 2020年引进紧缺人才
申报工作安排:
◎ 7月1日至10日,开展2020年上半年我市用人单位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受理工作,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报材料。7月20日前,各地区将初审通过材料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
◎ 10月8日至20日,开展前三季度我市用人单位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受理工作,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报材料。10月30日前,各地区将初审通过材料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
◎ 12月18日至31日,开展前四季度我市用人单位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受理工作,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报材料。2021年1月12日前,各地区将初审通过材料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
申报条件
➥ 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截止到申报单位引进时间),且符合《目录》中相应产业、行业紧缺岗位职责条件。
➥ 在连工作。全职引进紧缺人才不受户籍限制,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须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引进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和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 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引进的,须已办结录用、调任或转任审批手续,引进起始时间以市公务员局或有审批权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审批时间为准。
相关补贴待遇
薪酬补贴
经认定的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可参加薪酬补贴遴选,每年遴选支持约200名。具体要求以开展遴选工作时发布的通知为准。
住房保障
被认定为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后,市住建部门将对紧缺人才进行住房查验。
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所在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视同一个地区)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可享受相应住房保障待遇。
住房查验结果
在大连市政务公开平台
保障性住房专栏查询
网址
http://zwgk2017.dl.gov.cn/xxgk/g01/index.jhtml
详情可咨询市住建部门
联系电话:83620924
联系方式
各区市县联系方式
中山区: 82745195
西岗区: 39616615
沙河口区: 84600470
甘井子区: 84215866
旅顺口区: 62682226
普兰店区: 83181566
瓦房店市: 85615983
庄河市:89859812
高新园区: 39750679
长海县: 89882762
金普新区:87719939
长兴岛经济区:85293366
花园口经济区:39183580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4618629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通知我们,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