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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2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等,从公司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公司业务情况

1. 信用业务。公司披露,报告期内,信用业务营业收入1.6亿元,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金额共计人民币 9.59亿元,影响公司全年净利润7.19亿元。对于上述业务的减值准备,公司于4月25日对其中四只质押股票进行了单项计提减值金额调减。其中,商赢环球、胜利精密和美丽生态计提减值金额占融资额比例分别仅为6.02%,13.53%和12.76%。同时4月27日,公司一季报披露,对资产减值损失转回6958万元。请公司:(1)结合上述质押股票的质押价格、质押日期以及股价表现,补充披露公司对上述减值准备调减的依据和充分性;(2)目前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风险或减值迹象,是否需要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并充分披露提示相关风险;(3)公司一季度转回6958万元的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依据,影响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以及相关处理的合理性和充分性。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并发表意见。

2.自营业务。年报披露,公司全年投资收益为3.94亿元,其中股票权益类投资收益为-0.81亿元,固定收益类投资为9.20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自营业务中的具体涉及的资产种类,以及报告期内的各自利润贡献情况;(2)上述业务中,是否涉及自有资金投资于资管业务。如涉及,请补充披露公司投资资管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投向,投资时间,期末和期初净值,产品分类等;(3)就上述自营业务中,是否存在对其他投资人的兜底或承诺义务。若存在,请充分进行披露,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4)相关具体会计处理和依据。

3.联营企业追加投资情况。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对联营企业共追加投资6.03亿元,但该8家企业报告期内显示整体亏损。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对盈港资本-嘉兴盈星投资合伙企业追加投资6000万元,但该企业于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287万元;对武汉光谷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追加投资9307万元,但该企业于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759万元,净利润为-657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8家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合作方,以及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2)补充披露各报告期内联营企业的业务模式和经营情况,包括并不限于营业收入、利润等;(3)结合上述联营企业整体亏损的经营情况,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增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4)补充说明前述增资是否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4.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年报披露,公司因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纠纷,向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77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目前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2)是否对该业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如已计提,请披露计提依据,并请说明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如未计提,请说明未进行相关处理的合理性。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并发表意见。

5.公司持有债券违约事项。公司持有的“17实达债”目前可能存在违约风险。实达集团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由于未按原约定时间办理“17实达债”有关股权质押手续,作为“17实达债”的持有人太平洋已提起诉讼。目前实达集团存在流动性资金紧张的情形,且实达集团虽然正在引进战略投资者但目前未达成任何意向或协议。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笔投资的本金;(2)公司是否对该笔投资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如已计提,请披露计提金额及标准,如未计提,请说明未就违约债券进行计提的合理性。(3)该笔投资诉讼目前的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后续对该事项的处理。

二、相关会计处理

6.其他应收款。公司披露,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2.45亿元,其中外部单位2.42亿元,较期初5891万元上升了310%。其中,本期新增了对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9808万元投资款,占比达40%,新增了对西藏万胜投资有限公司的8725万元投资款,占比达36%。请公司补充披露:(1)根据相关业务实质,其他应收款在报告期内大幅上升的形成原因;(2)对诺德基金和万胜投资的主要投资事项、投资用途以及投资时限等信息;(3)主要其他应收款的交易对手方及其与上市公司及其第一大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4)截止至目前其他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

7.预计负债。公司披露,由于分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预计亏损,公司的预计负债期末余额为76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信托计划的具体情况,包括总规模、主要投向等;(2)公司以自有资金形式的出资比例,初始投资时间以及投资期限等;(3)公司在该信托计划中所承担的角色以及权利义务;(4)目前该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并揭示相关风险及后续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8.结构化主体的情况。公司披露,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将8家合伙企业和6只以自有资金参与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并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总资产为8556.8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目前该8家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包括不限于主要经营业务、营业收入、利润等;(2)对于上述6只资管计划产品,补充披露公司自有资金的初始投入规模,目前的资产情况,关键合同条款和安排;(3)公司目前所有结构化主体中,是否存在较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连带责任或相关承诺等。若存在,请充分进行披露,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4)公司结构化主体中,是否存在分级设计。若存在分级设计,请公司补充披露分级结构化主体名称,成立时间以及公司所持有其中优先级或者劣后级的份额;(5)对于各结构化主体,就合并报表事项各报告期内会计处理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差异的原因。请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核实并发表意见。

三、股东相关风险问题

9.股东质押及增持情况。年报披露,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880,306,2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88%,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99.98%。同时,嘉裕投资于2018年7月9日公告,拟增持不低于总股本的1%的公司股份。但截止至计划期末,仅累计增持0.0341%,未能完成增持计划。嘉裕投资后于2019年1月10日公告,拟将增持计划履行期延长6个月。请公司:(1)结合嘉裕投资自身流动性以及其质押比例较高的情况,说明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是否会出现违约风险及相关影响;(2)嘉裕投资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并结合其当下资金情况,补充说明在7月10日到期日之前完成此次增持计划的可能性。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9年5月11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18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进行回复并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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