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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民管字〔2018〕40号)要求,宿松县民政局、公安局决定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自即日起至 2018年11月底,接受社会公众对在我县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的投诉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范围

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有两大类: 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我县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此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重点打击 8类非法社会组织: 一是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 ”、“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是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是冠以“中国”、“中华 ”、“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是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是在教育领域针对青少年开展赛事高收费培训、大肆敛财、破坏教育或艺术培训市场秩序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是在卫生保健领域无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行医诊疗的非法社会组织; 七是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 八是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有关事项

(一)非法社会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立即停止活动,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对非法社会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决予以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某个社会组织活动以及开展合作时,可事先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社会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在相关网站查询,查实该组织是否依法登记注册,是否有违法记录,以免误导群众。

三、举报途径

社会各界凡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可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专项行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为及时有效地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举报渠道如下:

(一)向宿松县民政局举报

2 、举报电话: 0556—7819813

3 、来信举报:宿松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二)向宿松县公安局举报

2、举报电话:0556—110

3、来信举报:宿松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宿松县民政局

宿松县公安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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